第37章(2/2)
那家人不讲道理,硬是要讹温宜的钱,温宜就说:“既然如此,你们就把孩子带回去,这样很危险。”
走之前,温宜让下人给地方县令和村长留了话,说是附近若有人家不愿意养自己的女儿,或是放弃她们,她们无处可去,便把她们送到她那儿去吧。
温宜靠着祖母,有些难过:“温宜吵不过他们。”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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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蹲在火堆前,看着那半干的柴,这次不管怎么说,也要从温宜那里拿到钱。
祖母没说可以,也没说不可以:“那还有什么害怕的呢。”
“吵不过又如何?”
可他们不愿意。
她知道自己是被家里送走的,这事温宜从来不瞒她们,只她到底没有过父母,不了解二人秉性,陡然相见,看他们声泪俱下又年迈坎坷,难免恻隐,同温宜商量后,便跟着爹娘回家了。
母亲给她擦脸:“那为什么不放弃?”
城外,翁春的爹娘住在城隍庙那儿迟迟不肯走,因为实在是没钱了。前几年温宜都会给钱的,所以他们这次来,就没想过温宜会不给。
温宜后来才知道这村子重男轻女严重,刚生出来看到是女婴,淹死、投井的都有。温家不说位高权重,她却也是锦衣玉食养大的,听过的民间故事都是话本上的才子佳人和公案故事,从来没听过父母杀子这样的事。
这事对温宜打击很大,在那里的几天,温宜的心情都不好,卧冰求鲤、彩衣娱亲、扇枕温衾……也是这时,她忽然发现,好像书上的故事都是在教孩子怎么孝敬长辈,却很少听闻有教父母如何关爱子女。
后来,温宜见他们整日的来,撒泼打滚要把翁春带回去,翁春大病初愈,心情不好,温宜不忍心看,给了点钱把人打发了。
翁春的爹在村里头赌钱,被人出老千欠了一屁股债,他没钱,对方说要拿他的地去抵。地是庄稼人的命根啊,没了地,他们决计活不成了。
只当初这家人把翁春送到县官那里后,便没再过问,这些年也一直想要个儿子,可不知道是不是送养的事遭了天谴,十多年来,这两人再没能有过自己的孩子。
“……吵不过就会害怕。”
“她在京城挣了不少钱吧。”
祖母拍着她的背:“你要怎么养她们?”
温宜瞧见了,叫停了马车,从车上下去,看了几眼那个哇哇大哭的女孩,转头问里面:“这是你家的小孩吗?”
离开那天,温宜依旧放心不下,让马夫伯伯带着她又去了趟那户人家——可挨了打却改不了人性,丧失了人性的人只会让他们把受到的苦报复在这个女娃娃身上,温宜便说:“不要打了,这个人我带走了。”
先前因着祖母生病,温宜没有太多心思同他们周旋,想着息事宁人,也拿了几次银钱,但一直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。
那家人见女儿没了,带着亲家一块儿找上温家,说要温宜赔钱,温宜没给,抓了他们送官。这事就消停了一阵子,只没过多久,那两人就又来了,也是那次发现了翁春还活着。
回去后,也过过一段时间好日子,但终究好景不长。
这两年,来了得有三四回。
“可不是,今晚请你吃酒。”
“那豆丁都不到十岁,能干什么啊。”
无
里头的人说说笑笑,听见温宜说话,没搭理,是马夫伯伯也看过去,那些人才搭理她,然后说不是。
“因为那样我会更害怕。”
附近的邻居都出来了,一群人指着温宜说她多管闲事,到最后把村长都惊动了。
翁春不愿意,却还是被绑上了花轿。
她家就是断子绝孙了才把她找回来的,听到瘸子这么说,格外愿意。
他同人说:“女儿回来了,有女儿干。”
温宜那时候还小,根本没见过这样的事,她又是读书人家的小孩根本不会吵架,任她们说了好久,也只会说要么她带走,要么他们好好把她带回去。
她想了一下:“您和母亲给了我两间铺子,如果她们愿意,可以让她们到那里去,我不养她们,我想让她们能养自己。”
起初翁春以为是爹娘身子不好,生恩难报,她虽累,却没有怨的,可有一次要下雨,她提前从地里回来,看到她爹跟旁人在村头爬树摘果,人家问他不下地了,今年吃什么。
母亲便说:“那你其实很勇敢。”
直到人近中年,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,要把女儿要回去给自己养老。
那日爹同乡亲吃醉了酒,两人勾肩搭背地回了家,还要继续喝,那乡亲是第一次见她,问她叫什么名字,她说自己叫翁春,她爹说:“春什么春,就是丑妞,丑妞回来给他们养老了。”
温宜不忍心,将人牵了起来,准备带走。
花轿晃得她害怕,她想着自己没了叫了十年的名字,又想着丑妞,说着什么贱名字好养活,可若是真爱她,又怎会这样叫她呢。她也是糊涂了,一个她刚生出来,就想要把她丢掉的家,又怎么会是真心希望她回来呢。
那是翁春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爹娘,她被送走的时候还太小了。
那村长有点见识,看他们一行人穿戴华贵,便知道不是一般人,也确实没过多久,那地方的县令也来了,罚了那家人板子。
那家人突然急了,纷纷站起来,说温宜想把她带走可以,但要给钱,温宜就问:“不是说不是你们的小孩吗?”
“那敢情好啊。”说完,一双眼睛色迷迷地看着她,说,“城里头养大的就是不一样。”然后开始给她介绍婚事。
因为那事,温宜这些年来陆陆续续收留了很多没有人要的女孩,将她们都安置在了自己的几间铺子里。
他们不是京城人士,这次千里迢迢来,光是路费便花光了积蓄,你让他们回家,他们回不去,也不可能回去。
介绍的是个年纪比她大了三十多岁的瘸子,那人年纪跟她爹能有一边大,但爹却很乐意,因为瘸子答应说,往后丑妞生七八个男娃,有一个能跟她家姓。
这次翁春说什么也不愿意同他们再回去,闹上官府也说不是他们的孩子,那两人没了法子,又开始说温宜拐带女儿。
“所以才要抓紧干啊,过两年嫁人了,我还怎么享福,我本来就比别人少享好些年了。”
而像翁春这样,不要之后又后悔的,并不是少数。
回去的路上,祖母把温宜抱在怀里。
两人仗着年迈又有言在先,家中的活全推到了翁春身上,他家一个男丁,有十亩地,全赖翁春一个人打理。翁春早时天不亮便要出门,晌午和傍晚还得赶着回来给他们做饭,明明是可以千里迢迢到京城寻女儿的人,女儿一回来后,便俨然成了残废。
翁春跑了,花轿到半路跳河跑了。